国家发改委将于近期正式下发《煤炭质量管理暂行办法》,拟针对劣质煤尤其是劣质进口煤进行严格控制。如果限令一出,意味着国内很多火电厂可能不得不花费巨资重新改造锅炉。
对于劣质煤进口限制的“酝酿”,早在去年上半年就已经初见端倪。
2013年5月,国家能源局就印发了《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在国内生产、加工、储运、销售和进口商品煤的发热量、灰分、水分和硫分等质量指标进行了明确限定,其中对远距离运输和进口动力用商品煤的质量限定更加严格,要求硫分不得大于1%,灰分不得大于25%,发热量不得小于19MJ/kg(约合4540大卡)。
然而,此政策还未正式亮相,就遭到来自电力、学界及部分煤炭行业人士的齐声抵制,*终不了了之。
但就在几个月后,也就是2013年的11月中旬,国务院办公厅又内部下发了《关于促进煤炭行业平稳运行的意见》,主要从严格控制煤炭生产能力、切实减轻煤炭企业生产经营负担、禁止劣质煤炭的生产和使用等三个方面来缓解煤炭供过于求局面以及煤炭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其中也明确表述了“鼓励优质煤炭进口,禁止劣质煤进口”。
据行业人士介绍,由于前几年煤价太高,国家鼓励进口煤炭,国内多家火电厂锅炉根据4000~4500大卡煤种来设计,如果限令一出,意味着国内很多火电厂可能不得不花费巨资重新改造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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