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算机高压测试系统完工后在需方施工现场进行验收,供方负责对该系统的调试和对用户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
(2)计算机硬件系统的“三包”期为12个月(从成套设备安装调试合格之日起计算)。“三包”期后,硬件配置系统如出现故障,供方应能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工作,控制软件系统出现故障时,供方应据实际情况及时有效地处理解决。
(3)“三包”期内系统因操作不当造成的故障而发生的维修材料及相关费用由需方承担,供方提供及时有效服务;“三包”期内因系统软、硬件自身发生故障而产生的维修材料有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三包”期后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4)供方应为需方系统升级提供技术支持,涉及相关问题双方协商解决。
(5)本产品由供方开发,其知识产权属于供方,需方仅可在对应配置的设备控制上使用,不得将其另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