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乐山市城市建成区内的“生活取暖锅炉”、“ 三产服务业燃煤锅炉”、“工业燃煤锅炉”进行分类取缔、改造,除纳入全市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改造计划的工业燃煤锅炉要按期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外,其余各类燃煤锅炉要逐步完成取缔拆除。
根据方案,所有燃煤电厂、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上的乐山燃煤锅炉要实施脱硫。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严格乐山燃煤锅炉环境准入。全市不得新建、扩建容量低于每小时10蒸吨、7兆瓦的燃煤锅炉。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新、改、扩建低于35蒸吨/小时或29兆瓦的燃煤锅炉;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外禁止新、改、扩建低于10蒸吨/小时或7兆瓦的燃煤锅炉。
只有严格控制燃煤乐山锅炉的数量、质量和排放量,才能还你我一片碧水蓝天!



